首页 / 外遇出轨

女儿告父亲外遇对象胜诉 法院判赔30万
中广新闻网 2011/01/27
一名就读北一女的高中生,对父亲的外遇对象提告,法院判决她胜诉。这名高中生的父亲拿外遇对象的钱来养家,外遇对象事後才发现事实,却要不到钱,心怀不满的她,广发电子邮件给这家人的同事和同学,恐吓她们还钱。最後,女儿受不了同学的异样眼光,向法院提告。法院最後判外遇对象必须赔偿这对母女30万元抚慰金。(潘千诗报导)
判决书指出,台北市一名已婚男子,跟外遇对象借了将近150万元不还。而这名外遇对象後来发现,原来男友已婚,甚至还把借来的钱,花在前妻和就读北一女的女儿身上,心怀不满的她,用寄信恐吓的方式,要男友还钱!她不但广发电子邮件到男友,和前妻同事的信箱内,甚至还找到他女儿同学的信箱,说她父亲是金光党、专门骗女人的钱养家,连女儿念书的钱,也是骗来的等字眼。女子甚至扬言,如果不还钱,就要到北一女发海报。让就读高中的女儿,不堪其扰、身心受创,因此向法院提告,要外遇对象付抚慰金。
女儿主张,因为她的介入,造成父母离异,还广发恐吓信,让她们母女名誉受损、身心受创。但女子认为,男友离婚跟她无关,而且,男友跟她借的150多万元,都用在这对母女身上,才会出此下策。最後,法官还是判女子要赔偿这对母女30万元。